哈尔滨市增加秸秆机械补贴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据介绍,哈尔滨市将在黑龙江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增加市级补贴,按照重点投放、集中补助、多用多补、先用后补的原则,对购置秸秆还田机械、秸秆颗粒机、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给予补贴。其中,秸秆还田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总额可达机具销售价格的60%。
对符合条件、农户更换炉具积极性高、有意愿增加移动式压块试点的区县(市),由哈尔滨市财政给予70%补贴。
在承担秸秆压块、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试点项目附近村屯,对更换手动生物质锅炉或手动半气化生物质锅炉的农户给予70%补贴。
对行业领先、前景广阔、具备贷款条件,且有资金需求、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及秸秆收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按照银行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
此外,哈尔滨市将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力争2020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